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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 在守护青山绿水中诠释“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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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金法  发布时间:2019-03-11 14:42:20 打印 字号: | |

    访谈对象: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高金初

 

    对话背景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中国,为 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为实现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石台县人民法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依法受理、审判生态环境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通过审判职能的发挥,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关口前移 保护机制更健全

 

    法周刊:面对涉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案件,石台县法院是如何通过审判职能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的?

 

    高金初:石台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先后被授予国家首批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徽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县、安徽省首届十佳环境优美县、安徽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等称号。

 

    近年来,石台县法院自觉将护航“绿色发展”作为司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努力提升群众保护环境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除涉及排放污染物、危害野生动物、非法占用耕地及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之外,我院结合地区实际,将污染河流、湖泊水体的犯罪行为和非法采矿行为列入从严惩处的范围,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绿色发展司法保护屏障。

 

    在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许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城市绿化进程中产生的土地确权、房屋征收,矿业权审批、颁证,林权登记颁证、林地开垦、林地用途改变等内容的行政案件审理中,注重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保障各类行业改革顺利进行,积极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在涉及环保设备融资租赁纠纷,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融资担保纠纷,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区域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引发的相关纠纷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等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注重协调环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根据案件数量、类型特点,组建专业化合议庭,打造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知识的审判团队,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发挥裁判引导、示范作用,与“法律四进”活动、与“七五”普法相结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提高自觉保护环境资源意识。

 

    巡回法庭 断案解纷促和谐

 

    法周刊:石台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进行得怎么样?

 

    高金初:2016年8月16日,石台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池州市首家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该法庭推行“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方式,将涉及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以专业化审判方式确保审判质效的提升。

 

    为此,我院制定了科学的工作办法,出台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集中审判,是依法服务保障石台县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联动互动。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时,及时与公安、国土、农林水、环保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起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针对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巡回审判,建立到环境保护案发地巡回审理、公开宣判的工作机制。注意联系组织案发地群众旁听庭审,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和预防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017年10月25日,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走进七都镇,开庭审理被告人束某滥伐林木一案。巡回法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村民旁听庭审,现场释法说理,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页,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石台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七都镇无一例生态资源环境案件。

 

    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共审理案件69件,其中滥伐林木案件35件,盗伐林木案件13件,非法狩猎案件17件,破坏渔业资源案件4件,收到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惩防并举 筑牢生态防护网

 

    法周刊:在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石台法院将会有哪些新的目标和举措?

 

    高金初: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为抓手,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为突破口,努力构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环境资源方面的纠纷和争议,引导公众自觉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联动互动。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时,及时与公安、国土、农林水、环保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起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加强法律监督。针对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案宣法,开展庭审“公众开放日”和同步庭审网络直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载体和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专项普法工作,加强社会各界对环境污染犯罪的认识,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为大家、保护环境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编辑:冯永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石台法院